甲骨文
合集1022甲
金文
集成8501(曲父丁爵)
集成2757(曾子斿鼎)
嘯堂69(錯金鳥書帶鈎)
战国文字
璽彙4592
包2‧260
睡‧編42
睡‧日甲121
篆文
說文
說文古文
說文或體
隶书
校官碑
銀‧孫臏‧155
無極山碑
馬‧相‧20
上‧馬斥彰長田君碑
楷书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
合集1022甲
金文
集成8501(曲父丁爵)
集成2757(曾子斿鼎)
嘯堂69(錯金鳥書帶鈎)
战国文字
璽彙4592
包2‧260
睡‧編42
睡‧日甲121
篆文
說文
說文古文
說文或體
隶书
校官碑
銀‧孫臏‧155
無極山碑
馬‧相‧20
上‧馬斥彰長田君碑
楷书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曲」字作
,像曲尺之形,是「曲」字初文。後金文作
,框內稍有繁簡,或逕省去文飾作
。戰國古璽作
、楚簡作
,承金文曲尺之象,皆為古文
之來源。有時也作橫置作
,則為篆文之所取象。秦簡文字作
,並見於馬王堆帛書,皆從
,中實以「
」。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繼而更將「
」替換為「玉」,則又篆文別篆
之所由來。復將「
」之與橫筆「
」相接,由「
」而「
」,由「
」而「
」,是又隸書、楷書構形之所本。《說文‧曲部》:「
,象器曲受物之形。或說曲,蠶薄也。」參照《說文‧匚部》:「
,受物之器。」籀文作
,只是雙鉤和單筆的差別。曲、匚同為受物之器,僅為正視、側視之別,橫置、豎置之異。曲本曲尺象形,而匚則受物之器,二字原本不同,惟因戰國金文及古璽「曲」字常寫成「
」,如〈錯金鳥書篆帶鈎〉:「宜
(曲)則
(曲),宜植(直)則直。」「曲」字寫成「
」,與匚形近,逐漸訛混,因有受物「蠶薄」之意思。自甲骨、金文,歷戰國文字,以至篆文、隸書,均可看到「曲尺」演變之軌跡,本義為曲尺。在六書中屬於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