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17524

  •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篆文、楷書字形皆從木、從口。「木」為樹,引申可指果實;「口」為嘴,用以言語飲食。木、口相合,表示可食用的果木。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