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2863

  • 合集22067

  • 合集914反

  • 金文

  • 集成8823(爵寶彝爵)

  • 集成5599(爵且丙尊)

  • 集成9935(伯公父勺)

  • 战国文字

  • 上(1)‧䊷‧15

  • 睡‧秦153

  • 篆文

  • 說文

  • 說文古文

  • 隶书

  • 孔龢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字形都像酒器的樣子。上像柱,中像器容,下像器足,其旁或有鋬者,據具體實像造字。金文亦作或有鋬或無的實像,其作「」者,上為器柱,下形似鬯,已有所繁化了,然構字之意並無不同。甲骨文、金文的鋬形()與「」(又)形近。戰國楚系文字改作「」,從斗、少聲。「斗」為量器,與酒器類近可通;「少」為不多,爵中裝酒,其量不多,故為表義之聲符。戰國秦系文字則據金文「」而變形為「」,上像器柱、器容,下有鬯酒,手持之。「寸」(手)當是甲、金文的鋬形之訛變,而為篆文字形之所本。隸書及楷書字形又據篆文而改易形體,柱形與鬯酒之義則隱而難識。《說文》所收之古文,上像柱、中像器容、下為器足,形體已有訛變。在六書中,甲骨文、金文及《說文》古文等字皆屬於象形,戰國楚系文字屬於形聲兼會意,其餘諸字則屬於會意附加實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