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丁聲。楷書同。本義為協商後立下契約、規章等,協商要用言語,因此從「言」表義;從「丁」聲不兼義,依《說文》,「丁」義是「夏時萬物皆丁時」,與「訂」字本義無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