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8189

  • 战国文字

  • 郭‧五‧45

  • 郭‧語1‧51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隸辨.卷六.偏旁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之,從為形,以匕箭之匕為聲。匕箭為箭名,即後世的字,或鈚、錍字。因此,屬形聲。自,像人鼻之形,義為人鼻,屬象形。後被借為「自從」的自,就增匕為聲,以示區別,是自的分化字。戰國文字二例,其第二例承自甲文之形,為從自、匕聲,第一例則改從畀聲,成了從自、畀聲。此從自、畀聲的鼻,即為篆文所沿。字經隸書,形變作,稍失其形,而楷書之鼻則又貼近篆文之形。以上諸形,在六書中都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