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

  • 十一年咎茖戈

  • 战国文字

  • 包2‧184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劉熊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金文及戰國文字字形皆為從予、余聲。「予」為給予,由此至彼,引申而有擴展的意思,作為形符,表示義與伸展有關;「余」為舒緩的語氣,引申而有舒徐、舒展之意,於此作為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金文、戰國文字作上余下予之形構,篆文或將「」、「」省略下部之「」、「」成一「」,又與上部之「余」相合而誤作「舍」,成為從予、舍聲之形。「舍」為房屋,於此作為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隸書、楷書皆與篆文同形。在六書中,金文及戰國文字屬於形聲兼會意,篆文、隸書及楷書字形則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