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晚出,始見於楷書。楷書從辵、言聲。從「辵」為義符,表示本義與行動有關;從「言」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言」字本義為「直言」,此義與「這」義無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