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

  • 集成3907(過伯?)

  • 战国文字

  • 郭‧語3‧52

  • 睡‧秦78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華山廟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金文從辵、冎聲;戰國文字從辵、咼聲,篆文、隸書、楷書同。字從「辵」為義符,表示與行動有關;從「冎」或「咼」為聲符,不兼義。依甲骨文,「冎」為「骨」的初文,「咼」則為從口、冎聲的形聲字,因此「咼」、「冎」同音。依《說文》,「冎」字本義為「剔人肉置其骨也。象形,頭隆骨也」,意思是把肉剔除後的骨頭;「咼」字本義為「口戾不正也」,意思是歪嘴。二字的本義都和「過」義無關,因此「過」從「咼、冎」聲不兼義。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