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合集27972
金文
集成4102(仲父?)
集成2195(伯遟父鼎)
集成287(曾侯乙鐘)
战国文字
新甲1‧24
包2‧198
篆文
說文
說文或體
說文籀文
隶书
魏上尊號奏
韓勑碑
費鳳碑
楷书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
合集27972
金文
集成4102(仲
父?)
集成2195(伯遟父鼎)
集成287(曾侯乙鐘)
战国文字
新甲1‧24
包2‧198
篆文
說文
說文或體
說文籀文
隶书
魏上尊號奏
韓勑碑
費鳳碑
楷书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從彳、屖聲;金文從辵、屖聲;戰國文字從辵、屖省聲(「屖」省為「辛」),或從辵、尸聲(尸下二橫畫為飾筆);篆文從辵、犀聲,或體從辵、尸聲,籀文從辵、屖聲;隸書從辵、犀聲,或從辵、屖聲;楷書從辵、犀聲。此字字形變化甚多,從「彳」、從「辵」為義符,表示與動作有關;從「屖」、「尸」、「犀」為聲符,但從「屖」有兼義功能,從「尸、犀」則沒有兼義功能。依《說文》,「屖」字本義為「遟也」,與「遲」字的「遲緩」義相同,因此有兼義功能。「尸」字本義為「陳也」、「犀」字本義為「犀牛」,二字都和「遲」義無關,因此沒有兼義的功能。今楷字既作「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