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新附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字形從力、辡聲。從力,指辦理、治理而言;辡聲,聲兼義,指犯罪者在法庭上的相互論辯。從力、辡聲,表示治理法庭上的爭訟事件。楷書承《說文》新附字而來。辦字晚出,本為辨字引申之義,由分辨是非引申為治理、辦理,再分化出從力、辡聲的辦字。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