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楊統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手、巂聲。隸書、楷書同。「攜」字的本義為拿、提,這是手部的動作,因此從「手」表義;從「巂」聲不兼義,依《說文》,「巂」是一種鳥,就是子規鳥,又稱杜鵑,此義和「攜」無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