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晚出,始見於楷書。楷書作從手、乙聲。《說文》沒有「扎」字,《玉篇‧手部》:「扎,俗札字。」據此,「扎」應該是「札」的俗字。《說文》「札,牒也。从木、乙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字從「木」為義符,表示信札是用木頭寫的(古代的信札或用木牘、或用木觚來寫);從「乙」為聲符,也有兼義的功能,依《說文》,「乙」義為「象春艸木冤曲而出,陰氣尚強,其出乙乙也」,這個意義和「札」義無關。不過,古代「乙」字常常用為標點符號,引申用來借指書札文句,據此,「札」從「乙」應該有兼義的功能。「木」旁訛為「手」旁,則作「扎」。「札」字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