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作,由「人」、「直」二字構成。從人,示人所具有。從直,聲符,注明音讀,兼表義。直,甲骨文作,隸定為「直」,從十目會意,以示周覽十方(《文字析義》,P.795)。會得份量、價值之義。篆文右體「?」或為方國繁文而從彳,訛變為?。楷書承之變作「直」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