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晚出,始見於楷書。楷書從手、罷聲。「擺」字的今義為搖動,屬於手部的動作,因此從「手」為義符;從「罷」聲不兼義,依《說文》,「罷」字本義為「遣有辠」,意思是放逐有罪的人,此義和「擺」無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