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辵、虒聲,楷書同。字從「辵」為義符,表示與行動有關;從「虒」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虒」字本義為「委虒,虎之有角者也」,是古代的一種怪獸。此義與「遞」無關,因此不兼義。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