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

  • 集成4644(拍敦)

  •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金文從手、白聲。篆文從手、百聲。楷書繼承金文,從手、白聲。字從「手」為義符,表示是和「手」有關的動作;從「白」或「百」為聲符,不兼義,據《說文》,「白」字的本義為「西方之色也,陰用事,物色白」,「百」字的本義為「十十也」,這兩個字的本義和「拍」都無關,因此都不兼義。「拍」字各體於六書中都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