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8397

  • 合集28002

  • 金文

  • 集成2694(戍B180鼎)

  • 集成4326(番生?蓋)

  • 战国文字

  • 包2‧155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孔宙碑

  • 景北海碑陰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之,由「(ㄨㄟˊ wéi)之省形」和「人」構成,會以人居邑中,而以「方國」為本義(《文字析義》,P.691)。另一例作,其「」也是「之省形」。因此,二形同意。金文第一例承於甲文第二例,甚為明顯;第二例之,是「」之異構,似更近於「」形。戰國文字之,承於甲文第二例,以及金文第一例,而略失其形。篆文作,其「之省形」訛變為「」,「人」又訛變為「」,以致頗失其形。字經隸書,體變作,近似甲文第二例和戰國文字之形;另一例作,體變過甚,大失其形。楷書「方」承於隸書第一例以定體。以上諸形,都由「之省形」和「人」構成,又和、人二字沒聲音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