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菁7.1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吳仲山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從女、取聲,篆文、隸書、楷書同。字從「女」為義符,表示此字與女子有關;從「取」為聲也有兼義的功能,有不少學者主張古代婚姻起源於搶婚,這就是「取」。當然,古代婚姻未必一定起源於搶婚,男子婚姻得妻也是「取」。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