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手、習聲。楷書同。字從「手」為義符,表示是手部的動作;從「習」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習」字的本義為「數飛也」,意思是多次飛行(做為練習),和「摺」字的本義完全無關。此字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