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說文或體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作,由「足」、「艮」二字構成。從足,示足的部位之義。從艮,聲符,注明音讀。篆文或作,從止、艮聲。楷書承自篆文,右體作「艮」形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