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18159

  • 前2.7.6(合集36838)

  • 續3.30.2(合集37487)

  • 金文

  • 集成4124(尌仲?蓋)

  • 集成10056(尌仲盤)

  • 战国文字

  • 睡‧日甲105

  • 郭‧語3‧46

  • 篆文

  • 說文

  • 說文籀文

  • 隶书

  • 衡方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字形或作「」,從又(手)持木,像用手植木的樣子。甲骨文又作「」、「」,從力、聲。又從木、豆聲。力從手出,故與手義類可通;豆本為盛食的器皿,於此比擬樹木挺立的樣子。植樹挺立必用力,所以從力與從又同意。金文則作「」、「」,皆從又(手)、?聲,將「木」改作「」。㞢為艸木初生的樣子,與木同類義通。戰國秦系文字則作從寸、?聲的「」,楚系文字作從攵、聲的「」。寸、攵與手義近可通。《說文》篆文則增一「木」形,而為從木、尌聲,而收錄的古文字形,與戰國秦系文字相近,只是左上部件「㞢」和「木」的差別而已。隸書、楷書皆據篆文字形而定。在六書中,除甲骨文「」屬於異文會意外,其餘諸字皆屬於形聲兼會意。大陸規範字作「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