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21427

  • 战国文字

  • 睡‧法204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石經尚書殘碑

  • 曹全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之,以局部之眼代表整體的五官,加以臉部的邊緣,以像臉孔的樣子,形義契合。戰國文字作,改以「?」代眼,?義為人頭,更能顯示臉孔的意思。篆文,承自戰國文字之形,顯而易見。字經隸書,形變作,頗失其形。楷書沿隸書第二例以定體。以上諸形,自戰國文字始,由成文的「?」加不成文的實象「」而成。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