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張表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手、毄聲。隸書同。楷書左上的「軎」下方的「口」形訛變為「凵」形。字從「手」為義符,表示是手部的動作;從「毄」為聲符,有兼義功能,依《說文》,「毄」字的本義為「相擊中也(互相擊中)」,和「擊」的本義密切相關,因此「擊」字從「毄」聲有兼義功能。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