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作,由「足」、「虒」二字構成。從足,示足部之義。從虒,聲符,注明音讀。「蹄」字晚出,不見於《說文》,楷書作,從足,示足部義。從帝,聲符,注明音讀。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