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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鞋」的本字作「鞵」,段注本《說文‧革部》:「鞵,生革鞮(ㄉㄧ,皮鞋)也。从革、奚聲。」《干祿字書‧平聲》:「鞋、鞵。並上通下正。」本義指用生皮革製的鞋子。從革,表示是皮革製成的物品;奚、圭古音相近,從奚、從圭,表示音讀。本義是皮鞋。在六書中皆屬於形聲。教育部標準字以「鞋」為正字,以「鞵」為異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