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

  • 集成2704(鼎)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孔宙碑陰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金文字形從彳、寺聲。「彳」為行走,作為形符,表示動作;「寺」本義為官署,於此作為不示義的聲符。金文之「寺」下從又,至篆文則改「又」為「寸」,又、寸皆為手,義可相通。隸書、楷書並與篆文同形。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