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帝堯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從手、非聲。隸書、楷書同。字從「手」為義符,表示是手部的動作;從「非」為聲符,有兼義功能,依《說文》,「非」字本義為「違也」,就是違背、違離。「排」字本義為推、擠開,就是使之違離。因此「排」從「非」聲有兼義功能。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