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晉‧鄭烈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敬聲。隸書、楷書同。字從「言」為義符,表示是與言語有關的動作;從「敬」為聲符,可以有兼義的功能,依《說文》,「敬」字本義為「肅也」,又有慎重、恭敬的意思,與「警」的「戒備」義有關,人「戒備」時必然嚴肅、慎重,因此有兼義功能。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