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魏上尊號奏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蒦聲,隸書、楷書同。字從「言」為義符,表示是與言語有關的動作;從「蒦」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蒦」字本義為「規蒦,商也」,意思是商度,與「護」義無關,因此不兼義。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