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及楷書字形皆從目、玄聲。「目」為人眼,作為形符,表示義與眼睛視物有關;「玄」為幽暗深遠,引申而有模糊不清的意思,故於此作為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