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夸聲。楷書同。「誇」的本義為說大話、炫耀,因此從「言」表義;從「夸」聲有兼義的功能,依《說文》,「夸」的本義為「奢」,就是「誇大」、「奢侈」等意思,與「誇」的本義密切相關,因此「誇」從「夸」聲有兼義的功能。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