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尹宙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手、聶聲。隸書、楷書同。「攝」的本義是引持、牽提,這都是手部的動作,因此「攝」從「手」表義;從「聶」聲沒有兼義功能。依《說文》,「聶」的本義為「附耳小私語」,就是貼在耳邊小聲說話,此義和「攝」無關,因此「攝」從「聶」聲沒有兼義功能。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