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

  • 居簋

  • 篆文

  • 說文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金文從走、于聲。篆文從辵、于聲,楷書同篆文。字從「走」或「辵」為義符,表示跟行動有關;從「于」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于」字義為「於」,古文字學者則多以為「于」為「竽」之初文,樂器名,無論依那一說都和「迂」義無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