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尹宙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此字始見於篆文。《說文‧刀部》:「判,分也。从刀、半聲。」從刀,表示以刀切物;從半,表示音讀,兼表把一個整體分成兩半的意思。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半」的中間豎筆,教育部標準字和大陸規範字都寫成豎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