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

  • 合集3103

  • 合集6790

  • 金文

  • 集成818(見作甗)

  • 集成2612(方鼎)

  • 集成3750(見駒?)

  • 战国文字

  • 包2‧222

  • 郭‧五‧23

  • 篆文

  • 說文

  • 隶书

  • 鄭固碑

  • 楷书

  • 教育部標準楷書(中國臺灣)

说明

    甲骨文之,由「目」和「人」構成,會以視義。金文三例,承甲文而來,只是第三例之「人」以反向呈現,而人在甲文中本可正、反書寫,不影響其音、義。戰國文字二例,也是上從目、下從人,和甲、金文之形一致。篆文最合甲文第二例。字經隸書,所從之人變作「儿」,而儿、人本為一字,音、義全同,則其上承篆文之形應無疑義。楷書沿之,無所改易。以上諸形,都由目、儿二字構成,又和目、儿二字沒聲音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