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教坊

    教坊最早在唐高祖武德年间(618年-626年)出现,是为内教坊,归属于太常寺管理。武后年间(684年-704年)一度改称云韶府。唐中宗时(705年)又恢复旧称,到开元二年(714年)又增设外教坊四处,二在洛阳,二在长安,并使教坊直接由宫廷派教坊使、教坊副使领导,而不受太常寺管理。
  
 唐代的教坊的业务为管理负责在宫庭中演出歌舞、散乐等的男女艺人。这些艺人依其地位及技艺高低分成不同等级。如:一般的女艺人称“官人”,较高级女艺人的称作“内人”或“前头人”,平民人家进入的女性要学习各种乐器包括琵琶、筝、箜篌等乐器,被称作搊弹家。
  
 相较于太乐署、鼓吹署等组织以演奏仪式用的雅乐为主,但也演奏燕乐,教坊所所演奏的是较出自民间的娱乐性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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