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堂大屋下网络三版中华字典

Unicode:
U+704B
拼/读音:
   注音:ㄈㄚˇ
部首笔画:
氵,部外笔画:18,总笔画:21
表面结构:
左:氵,右:廌。
输入法:
五笔86:IYNC  五笔98:IOGC  仓颉:EIXI  郑码:vtbz
拼音:
注音:
ㄈㄚˇ

字典出处

宋本廣韻: 頁546第22 康熙字典: 頁662第34 辭海: 卷8頁4040第1 GSR: 第642.l 漢語大字典: 卷3頁1793第11

原典出处

《說文解字·𢊁部》:灋:刑也。

简义

  • 古同
  • 释义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ㄈㄚˇ
    1. 古同法。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英字典]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海陆丰腔] fap7
    • 潮州话:huap4 [澄海] huak4

    English

    law

    汉语大字典

    [①][fǎ]

    [《廣韻》方乏切,入乏,非。]

    “佱1”的今字。亦作“灋1”。

    (1)刑法。亦泛指法律。

    (2)指守法。

    (3)谓依法惩处。

    (4)规章;制度。

    (5)指合乎规章制度,合法度。

    (6)标准;模式。

    (7)常规,常理。

    (8)仿效,效法。

    (9)方法;作法。

    (10)古代对天子御用设备的专称。参见“法駕”。

    (11)法术。

    (12)相术家指人的面相、手相、骨相等。

    (13)我国战国时期学派名。

    (14)指历法。

    (15)指法酒。

    (16)通“廢”。废弃。

    (17)通“廢”。大,矜大。参见“法行”。

    (18)古代数学术语。指乘数或除数,与“實數”(被乘数或被除数)相对。

    (19)助词。用于陈述句、疑问句和感叹句。

    (20)佛教语。梵语dharma的意译。指事物及其现象。亦特指佛法。

    (21)姓。汉有法雄。见《後汉书》本传。

    音韵


    [ 广 韵 ]:方乏切,入34乏,fa,咸合三入凡幫
    [ 国 语 ]:fǎ

    英译


    law

    建议

    想了解更多的汉字演变内容,可访问汉字叔叔 ,一位令人尊敬的老外!

    书法欣赏

      暂无相关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