燋
原文
《唐韵》即消切《集韵》《韵会》《正韵》兹消切,𠀤音椒。《说文》所以然持火也。《玉篇》炬火也。 又《广韵》伤火。《礼·内则》肝膋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举燋其膋,不蓼。《释文》焦字又作燋。子消反。《管子·七臣七主篇》火暴焚,地燋草。《前汉·霍光传》燋头烂额为上客。又《后汉·朱浮传》上下燋心。◎按上二义与焦通。 又《集韵》慈焦切《正韵》慈消切,𠀤音樵。《集韵》灼龟木。《周礼·春官·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注》杜子春云:燋读为细目燋之燋。或曰如薪樵。之樵谓所爇灼龟之木也。故谓之樵。契谓契龟之凿。《释文》祖尧反。 又《集韵》子肖切,音醮。灼龟炬也。《仪礼·燕礼注》灼燋也。《释文》燋哉妙反。 又《集韵》《类篇》𠀤侧角切,音捉。《礼·少仪》主者执烛抱燋。《注》未𤑔曰燋。《释文》燋,侧角反。 又《集韵》即约切,音爵。《周礼·春官·燋契注》楚焞置于燋,在龟东,楚焞即契,所用灼龟也。燋谓炬其存火。《疏》子春读燋樵二者,皆作俗读为柴樵之樵。后郑不从,依音为雀。意取庄子爝火之义,荧荧然也。《释文》燋,哉约反。《集韵》本作爝。或作焳熦。详爝字注。 又《集韵》职略切,音勺。本作灼。详灼字注。 又资昔切,音积。亦灼龟炬。 又《集韵》则历切,音绩。持荆然火,以灼龟也。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