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
字典出处
宋本廣韻: 頁353第14 康熙字典: 頁531第15 辭海: 卷7頁0240第1 GSR: 第535.a 漢語大字典: 卷2頁1237第07
原典出处
《論語·公冶長》:「崔子弒齊君,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至於他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之一邦,則又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何如?」 " >
《孟子·盡心上》:孟子曰:「有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軔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 " >
《禮記·檀弓下》:工尹商陽與陳棄疾追吳師,及之。
《荀子·大略》:故大者不能,小者不為,是棄國捐身之道也。
《說苑·脩文》:是故皋陶為大理乎,民各服得其實;伯夷主禮,上下皆讓;倕為工師,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澤辟成;棄主稷,百穀時茂;契主司徒,百姓親和;龍主賓客,遠人至。
《春秋繁露·玉英》:宣公不與其子而與其弟,其弟亦不與子而反之兄子,雖不中法,皆有讓高,不可棄也。
《韓詩外傳·卷一》:受子貢觴,迎流而挹之,奐然而棄之,促流而挹之,奐然而溢之,坐、置之沙上,曰:「禮固不親受。」 " >
《大戴禮記·主言》:是故聖人等之以禮,立之以義,行之以順,而民棄惡也如灌。
《白虎通德論·號》:故黃金棄於山,珠玉捐於淵,巖居穴處,衣皮毛,飲泉液,吮露英,虛無寥廓,與天地通靈也。
《新書·大政上》:不反民之罪而重之,不滅民之功而棄之。
《新序·善謀下》:且夫天下游士,捐其親戚,棄墳墓,去故舊,從陛下游者,皆日夜望尺寸之地,今復立韓、魏、燕、趙、齊、楚之後,其王皆復立,游士各歸事其主,從其親戚;反其故舊墳墓,陛下誰與取天下乎? " >
《揚子法言·吾子卷第二》:棄常珍而嗜乎異饌者,惡睹其識味也? " >
《中論·脩本》:故以歲之有凶穰而荒其稼穡者,非良農也;以利之有盈縮而棄其資貨者,非良賈也;以行之有禍福而改其善道者,非良士也。
《孔子家語·相魯》:享而既具,是棄禮也;若其不具,是用粃粺也。
《潛夫論·遏利》:此皆能棄利約身,故無怨於人,世厚天祿,令問不止。
《論衡·幸偶》:長數仞之竹,大連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或成器而見舉持,或遺材而遭廢棄。
《太玄經·周》:上九,還于喪,或棄之行。
《風俗通義·風俗通義序》:及嬴氏之亡,遺脫漏棄,無見之者。
《孔叢子·廣言》:放、投,棄也。
《墨子·經下》:一偏棄之,謂而固是也,說在因。
《莊子·德充符》:仲尼曰:「丘也,嘗使於楚矣,適見純子食於其死母者,少焉眴若,皆棄之而走。不見己焉爾,不得類焉爾。所愛其母者,非愛其形也,愛使其形者也。戰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翣資,刖者之屨,無為愛之,皆無其本矣。為天子之諸御,不爪翦,不穿耳;娶妻者止於外,不得復使。形全猶足以為爾,而況全德之人乎!今哀駘它未言而信,無功而親,使人授己國,唯恐其不受也,是必才全而德不形者也。」 " >
《道德經》: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列子·仲尼》:《詩》《書》禮樂,何棄之有? " >
《鶡冠子·世兵》:湯能以七十里放桀,武王以百里伐紂,知一不煩,千方萬曲,所雜齊同,勝道不一,知者計全,明將不倍時而棄利,勇士不怯死而滅名,欲喻至德之美者,其慮不與俗同,欲驗九天之高者,行不徑請,是以忠臣不先其身而後其君,寒心孤立懸命,將軍野戰,則國弊民罷,城守則食人灼骸,計失,其國削主困,為天下笑,持國計者可以無詳乎? " >
《文子·道原》:夫至人之治也,棄其聰明,滅其文章,依道廢智,與民同出乎公。
《文始真經·一宇》:關尹子曰:「以事建物則難,以道棄物則易。天下之物無不成之難而壞之易也。」 " >
《列仙傳·范蠡》:後棄之,蘭陵賣藥。
《韓非子·初見秦》:夫以大王之明,秦兵之強,棄霸王之業,地曾不可得,乃取欺於亡國,是謀臣之拙也。
《商君書·算地》:夫棄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務過也,而上下事之,故民眾而兵弱,地大而力小。
《慎子·威德》:凡立公,所以棄私也。
《諫逐客書》:今棄擊甕叩缶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 " >
《管子·輕重戊》:禽獸者,群害也,明王之所棄逐也,今齊以其重寶貴買吾群害,則是楚之福也,天且以齊私楚也,子告吾民,急求生鹿,以盡齊之寶 " >
《吳子·圖國》:禁暴救亂曰義,恃眾以伐曰彊,因怒興師曰剛,棄禮貪利曰暴,國亂人疲舉事動眾曰逆。
《六韜·明傳》:夫將棄予,周之社稷,將以屬汝。
《司馬法·用眾》:棄任節食,是謂開人之意。
《尉繚子·兵令下》:諸戰而亡其將吏者,及將吏棄卒獨北者,盡斬之。
《淮南子·齊俗訓》:故惠子從車百乘,以過孟諸,莊子見之,棄其餘魚。
《呂氏春秋·過理》: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一於此不若死。
《鬼谷子·捭闔》:故言死亡、憂患、貧賤、苦辱、棄損、亡利、失意、有害、刑戮、誅罰,為陰,曰終。
《尹文子·大道上》:是以,聖人任道以夷其險,立法以理其差,使賢愚不相棄,能鄙不相遺。
《史記·五帝本紀》:舜曰:「棄,黎民始饑,汝后稷播時百穀。」 " >
《春秋左傳·隱公三年》: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咸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逸周書·商誓解》:王曰:「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穀,登禹之績,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惟后稷之元穀用蒸享,在商先誓王,明祀上帝,□□□□,亦惟我后稷之元穀,用告和,用胥飲食,肆商先誓王維厥故,斯用顯我西土,今在商紂,昏憂天下,弗顯上帝,昏虐百姓,棄天之命,上帝弗顯,乃命朕文考曰:殪商之多罪紂。肆予小子發弗敢忘,天命朕考,胥翕稷政,肆上帝曰:必伐之。予惟甲子,克致天之大罰,□帝之來,革紂之□,予亦無敢違大命。敬諸!昔在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無罪,其維一夫,予既殛紂,承天命,予亦來休,命爾百姓里居君子,其周即命,□□□□□□□□□□□□□□□□□□□□□□□□□□□□,爾冢邦君,無敢其有不告,見于我有周,其比冢邦君,我無攸愛,上帝曰:必伐之。今予惟明告爾,予其往追□紂,遂𧽕集之于上帝,天王其有命爾,百姓獻民其有綴艿,夫自敬其有斯天命,不令爾百姓無告,西土疾勤,其斯有何重,天維用重勤,興起我罪勤,我無克乃一心,爾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爾百姓其亦有安處在彼,宜在天命,弗反側興亂,予保奭其介有斯勿用天命,若朕言在周,曰:商百姓無罪。朕命在周,其乃先作我肆罪疾,予惟以先王之道御復正爾,百姓越則,非朕負亂,惟爾在我。」 " >
《國語·越語下》:夫十年謀之,一朝而棄之,其可乎? " >
《晏子春秋·景公飲酒不恤天災致能歌者晏子諫》:公下車從晏子曰:「寡人有罪,夫子倍棄不援,寡人不足以有約也,夫子不顧社稷百姓乎?願夫子之幸存寡人,寡人請奉齊國之粟米財貨,委之百姓,多寡輕重,惟夫子之令。」 " >
《吳越春秋·勾踐二十四年》:大夫種內憂不朝,人或讒之於王曰:「文種棄宰相之位,而令君王霸於諸侯。今官不加增,位不益封,乃懷怨望之心,憤發於內,色變於外,故不朝耳。」 " >
《越絕書·請糴內傳》:大夫種對曰:「君王卑身重禮,以素忠為信,以請糴於吳,天若棄之,吳必許諾。」 " >
《戰國策·張儀說秦王》:乃復悉卒乃攻邯鄲,不能拔也,棄甲兵怒,戰慄而卻,天下固量秦力二矣。
《鹽鐵論·復古》: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姦偽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為非亦大矣! " >
《列女傳·棄母姜嫄》:棄母姜嫄者,邰侯之女也。
简义
释义
reject, abandon, discard
汉语大字典
[①][qì]
[《廣韻》詰利切,去至,溪。]
同“弃1”。
(1)抛弃。
(2)指厌弃;唾弃;嫌弃。
(3)废,废除。
(4)忘记。
(5)违背。
(6)指背叛。
(7)离开。
(8)旷,耗费。参见“棄日”。
(9)人名。即后稷。
音韵
[ 上古音 ]:质部溪母,khiet
[ 广 韵 ]:詰利切,去6至,qì,止開三去脂A溪
[ 平水韵 ]:去声四寘
[ 唐 音 ]:*kì
[ 国 语 ]:qì
[ 粤 语 ]:hei3
[ 闽南语 ]:khi3
英译
reject, abandon, dis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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