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原文
《唐韵》王眷切《集韵》《韵会》于眷切,𠀤音瑗。《说文》坚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韵》有垣墙者曰院。《唐书·宣宗纪》作五王院,以处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书·明皇纪》置丽正书院,聚文学之士。又《令狐绹传》绹为翰林学士,夜对禁中烛尽,以金莲花炬送归院。又《南部新书》自唐初来,历五院惟二人,李商隐,张延赏。《注》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书院。《方隅胜略》白鹿书院,在庐山。鹅湖书院,在铅山县。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传灯录》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着,老僧分半院与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乐天·寻郭道士诗》看院止留双白鹤。 又《广韵》《集韵》𠀤胡官切,音桓。又《集韵》委远切,音婉。义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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