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
原文
〔古文〕𡧪㡯《唐韵》场伯切《集韵》《韵会》《正韵》直格切,𠀤音泽。《说文》宅,所托也。《尔雅·释言》居也。《疏》谓居处也。《释名》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书·禹贡》四隩既宅。《召诰》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又《周礼·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书·舜典》使宅百揆。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注》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谓居常伯常任准人之位者。又《礼·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书·康诰》亦惟助王宅天命。《注》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礼·杂记》大夫卜宅与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铎。《诗·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顾,此维与宅。叶上廓莫。 《集韵》或作度。*考证:〔《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 谨照原文改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