刖
字典出处
宋本廣韻: 頁477第26 頁481第48 頁490第54 康熙字典: 頁137第25 辭海: 卷1頁7750第2 GSR: 第306.h 漢語大字典: 卷1頁0327第07
原典出处
《禮記·大學》: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刖民聚。
《說苑·雜言》:彌子瑕愛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罪刖。
《新書·階級》:廉醜禮節,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係、縛、榜、笞、髡、刖、黥、劓之罪,不及士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
《孔子家語·觀思》:季羔為衛之士師,刖人之足。
《潛夫論·賢難》:然也,孫臏脩能於楚,龐涓自魏變免,誘以刖之;韓非明治於韓,李斯自秦作思,致而殺之。
《論衡·儒增》:荊和獻寶於楚,楚刖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
《莊子·德充符》:戰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翣資,刖者之屨,無為愛之,皆無其本矣。
《韓非子·說難》: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刖。
《慎子·逸文》:有虞之誅,以幪巾當墨,以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艾鞸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此有虞之誅也。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至刖。
《春秋左傳·莊公十九年》:十九年,春,楚子禦之,大敗於津,還,鬻拳弗納,遂伐黃,敗黃師于踖陵,還及湫,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諸夕室,亦自殺也,而葬於絰皇,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晏子春秋·景公慚刖跪之辱不朝晏子稱直請賞之》:景公正晝,被髮,乘六馬,御婦人以出正閨,刖跪擊其馬而反之,曰:「爾非吾君也。」 " >
《列女傳·齊太倉女》:自是之後,鑿顛者髡,抽脅者笞,刖足者鉗。
《漢書·谷永杜鄴傳》:臣聞禽息憂國,碎首不恨;卞和獻寶,刖足願之。
《後漢書·鄭孔荀列傳》: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紂也。
《周易·困》:劓刖,志未得也。
《周禮·秋官司寇》:司刑: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焦氏易林·乾之》:鼎:弱足刖跟,不利出門。
《說文解字·攴部》:《周書》曰:「刖劓斀黥。」 " >
《爾雅·釋言》:䠊,刖也。
简义
释义
跀 yuè〈动〉
cutting off feet as form of punishment
新华字典
刖
蚏
yuè
【动】
(形声。从刀,月声。本义:断足。古代的一种酷刑)同本义〖punishmentofcuttingoffthefeetofthecriminal〗
刖,绝也。——《说文》
刖,断也。——《广雅》。假借为“蚏”
蚏,断足之刑也。——《说文》
刖五百。——《周礼·司刑》。注:“断足也。周改髌作刖。”
刖强鉏。——《左传·庄公十六年》
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史记》
又如:刖足(古代一种酷刑,砍掉脚)
汉语大字典
[①][yuè]
[《廣韻》魚厥切,入月,疑。]
[《廣韻》五忽切,入没,疑。]
[《廣韻》五刮切,入鎋,疑。]
(1)割;砍断。
(2)砍掉脚或脚趾。古代酷刑之一。
(3)危貌。参见“摇刖”、“槷刖”。
音韵
[ 广 韵 ]:魚厥切,入10月,yuè,山合三入元疑
[ 平水韵 ]:入声六月·入声八黠
[ 国 语 ]:yuè
[ 粤 语 ]:jyut6
英译
cutting off feet as form of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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