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说中华成语典

非同小可

拼音:
fēi tóng xiǎo kě
结构:
动宾式。
近义:
非同寻常非同一般
反义:
区区小事无足轻重

释义

小可:寻常;一般。不同于一般的小事。形容事情重要或情况严重;不可忽视。也指人的学问、本领不同寻常。

语出

元·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萧令史;我与你说;人命事关天关地;非同小可。”

例句

这件事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妥善办理。

辨形

小可;不能写作“小事”。

用法

可用来形容事情重大或事态严重、不容忽视;或形容人的本事高超;不同寻常;也形容喜、忧等感情所达到的强烈程度。一般用作谓语、定语。

辨析

~和“非同寻常”;都有“事情不平常;不可轻视”的意思。不同在于:①~偏重于“重大、严重”;而“非同寻常”偏重于“突出”。②~常形容“惊”、“喜”等感情达到强烈程度及影响;“非同寻常”不能。

英译

be not usu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