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苟言笑
释义
苟:苟且;随便。不随便说笑。指态度庄重、严肃。
释义
| 苟,隨便。「不苟言笑」指不隨便談笑,態度嚴肅。語本《禮記.曲禮上》。△「一本正經」 |
语出
宋·释惟白《续传灯录》第三十六卷:“其为人也;高古简俭;不苟为言笑矣。”
例句
这孩子从小就哭丧着脸;~;别人逗他;他也不理。
辨形
苟;不能写作“荀”。
用法
用于态度庄重、严肃。一般作谓语、定语。
用二法
| 語義說明 | 不隨便談笑,態度嚴肅。 | |
| 使用類別 | 用在「嚴肅謹慎」的表述上。 | |
| 例 句 | 01 | 他平日不苟言笑,很少與人閒聊。 |
| 02 | 他整天不茍言笑,大家都不敢輕侮他。 | |
| 03 | 他看起來不苟言笑,所以沒人敢招惹他。 | |
| 04 | 這孩子從小就不苟言笑,別人逗他,他也不理。 | |
| 05 | 他家的人看起來都不苟言笑,不太好相處的樣子。 | |
| 06 | 總經理那副不苟言笑的面孔,屬下們都對他十分畏懼。 | |
| 07 | 歷史老師看起來不苟言笑,十分嚴肅,私底下卻很幽默。 | |
| 08 | 我們的校長為人嚴肅,平時不苟言笑,但其實是很有愛心的。 | |
| 09 | 大家聽了笑話後都捧腹大笑,只有她依然不苟言笑,埋頭工作。 | |
辨析
~和“一本正经”;都形容态度庄重、严肃。有时可通用。但~偏重指“神情、态度庄严;不随便说笑”;“一本正经”偏重指“表情严肃、正经;不嬉皮笑脸”。
辨识
| 近 義: | 一本正經、不苟言談 |
| 反 義: | 和藹可、親談笑風生、嘻皮笑臉 |
| 辨 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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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
| 01. | 《新唐書.卷一二二.韋安石傳》:「安石性方重,不苟言笑,其政尚清嚴,吏民尊畏。」 | |
| 02. | 《明史.卷一六九.王直傳》:「直為人方面修髯,儀觀甚偉。性嚴重,不苟言笑。及與人交,恂恂如也。」 | |
| 03. |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三回》:「那做房官的,我看見他,都是氣象尊嚴,不苟言笑的。」 | |
| 04. | 清.王 《今世說.卷一.德行》:「袁重其狀貌臞然,能讀書識字,好以禮義自維,不苟言笑。」 | |
| 05. | 《清史稿.卷五○○.遺逸傳一.朱元瑜傳》:「之瑜嚴毅剛直,動必以禮。平居不苟言笑,唯言及國難,常切齒流涕。」 |
典源
| 《禮記.曲禮上》 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食饗不為 ,祭祀不為尸。聽於無聲,視於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1>訾2>,不苟笑。 |
| 〔注解〕 | ||
| (1) | 苟:隨便。 | |
| (2) | 訾:音ㄗˇ,詆毀。 | |
典故
| 《禮記》是一本記述古代禮儀的書籍,其中的〈曲禮〉篇是講述日常生活所應做到的小節,有一段就是在教導為人子女者與父母相處時的禮節,在家裡時不能處在尊貴的西南方,坐位時不能坐在正中,行走時不能走在中間,站立時不能在門中央。舉行饗禮時不能做主人,須由父母決定;祭祀時不能做受祭的尸,以免接受父母的祭拜。即使父母不在身邊也要聽從父母的話,父母不在眼前也要像他們在左右一樣。不登上高處,不走到深谷邊,不去從事危險的活動,不要讓父母擔心。也不隨便毀謗人,不隨便嬉笑,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謹守本分。後來「不苟言笑」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指不隨便談笑,態度嚴肅。 |
参考
| 參考詞語: | 【不妄言笑】 | |
| 音 讀: | ||
| 釋 義: | 猶「不苟言笑」。見「不苟言笑」條。 | |
| 01. | 《宋書.卷五八.謝弘微列傳》:「婢僕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 | |
| 02. | 《宋史.卷三三六.司馬光列傳》:「康字公休,幼端謹,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 | |
| 參考詞語: | 【言笑不苟】 | |
| 音 讀: | ||
| 釋 義: | 猶「不苟言笑」。見「不苟言笑」條。 | |
| 01. | 《初刻拍案驚奇.卷六》:「美名一時無比,卻又資性貞淑,言笑不苟,極是一個有正經的婦人。」 | |
| 02. |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妙觀亦以師道自尊,妝模做樣,儘自矜持,言笑不苟。」 | |
成语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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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
keep one’s grav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