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刑弼教
释义
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语出
《尚书·大禹漠》:“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例句
~,道尊老氏。(唐·张说《起义堂颂》)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含褒义